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105年4月21日桃體桌字第105042101號函辦理,本局105年4月15日桃體競字第1050003760號函諒達。 二、旨揭競賽規程修正事項如下: (一)比賽日期:原訂105年6月4日至5日,修正為105年6月9日至10日。 (二)報名資格:機關團體組及社會男、女子團體組文字部份修正,詳如本案競賽規程。 三、檢附修正之競賽規程及報名表或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