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聖坤
-
學務處
|
2016-06-15
|
點閱數:
265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80403號書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環訓所)為協助學校教師認識全國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並運用相關環境教育課程輔助學校正規教育課程,特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本案工作訪分別訂於105年(以下同)7月21日、7月28日、8月25日、8月31日假台江國家公園等地點辦理,各場次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教師研習時數及環境教育時數(可作為環境教育人員展延時數)。
五、本案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倘有疑問請洽環境友善種子有限公司:李玨瑩先生、簡珮瑜小姐,電話:02-23680603,或洽環訊所郭小姐,電話:03-4020789分機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