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12月29日府教特字第10601085111號函辦理。 二、旨揭鑑定工作由本校承辦,惟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之函示(105年5月3日桃教特字第1050034171號),創造能力資優鑑定之鑑定對象僅對國小六年級學生。爰此,本屆國小應屆畢業生僅有本次之鑑定機會。 三、旨揭鑑定報名地點及日期:
(一)報名地點:桃園市立經國國中輔導室。
(二)報名日期:107年4月26日(五)至4月28日(六),每日9時至16時。
(三)初選評量日期:10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