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射箭協會108年6月6日國箭祝字第1080000123號函辦理。 二、本案訂於108年7月27日至30日假臺北田徑場舉行,參加人員之核假請依本局107年4月27日桃教體字第1070031747號函由所屬單位本權責妥處。 三、檢附競賽規程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