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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白穆君 - 學務處 | 2019-09-18 | 點閱數: 343

一、依據桃園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報名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本案請貴校於網站報名後列印作品清冊、保證書(須核章)、學生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前述相關表件限以列印輸出,手寫表件(除學校指導老師、參賽學生親簽以及書法類組、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複選現場書寫參賽通知寄送地址」欄位外)恕不受理,並於送件當日指派專人送達,貴校送件人員差假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教師課務自理)。

報名表部分,參賽學生需親自簽名,學校指導老師欄位亦需請老師親自簽名(若無校內指導老師,請填「無」),前揭人員並負有審核作品有無違反規定之責任。送件前請檢視簽名欄位,務必確認完成簽名後再行送件,如未完成簽名將「不予收件」。
請參賽各校務必於退件指定日期領回作品,逾期未領回之作品由承辦學校全權處理,不得異議,俾利承辦學校整理場地以進行書法類比賽現場書寫。
三、旨揭比賽收、退件地點說明如下:
地點:
1、北區:瑞豐國小行政大樓二樓大辦公室(請由瑞豐國小介壽路二段933巷前門進出)。
2、南區:楊梅國中晉源藝文館(請由楊梅國中校前路正門進出)。

本案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各組擇優12名),需參加108年10月26日(星期六)於瑞豐國小(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舉辦之現場書寫,參賽人員及指導老師差假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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