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9年3月30日北市體競字第10930010652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期間:109年4月13日至5月1日止。 (二)競賽日期:109年5月10日。 (三)競賽地點:臺北田徑場。 三、本案參加人員之核假請依本局107年4月27日桃教體字第1070031747號函由所屬單位本權責妥處。 四、競賽規程詳如附件,或可逕向臺北市體育總會田徑協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