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109年8月28日桃市體彥字第1090660號函
暨桃園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109年8月28日桃體桌事字第
1090000006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109年9月12日至13日於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
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樂群堂>舉辦。
三、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
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
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工作費、裁判費者,不得
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及防疫須知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