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110年6月24日府人給字第1100156381號函 主旨:行政院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平均月保險俸(薪)額2成,自110年7 月1日起同步實施,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0年6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59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