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桃教人字第1100066136號 函 主旨:轉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0年7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88502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8502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