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110年11月4日府人力字第1100288890號函 主旨:有關銓敘部令以,各機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相關規定,以審定有案年資認定職系專長之解釋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1月1日部特一字第1105391639號令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