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桃教小字第1110020545號 函
主旨:轉知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原民局)辦理「111 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第1次甄選一 案,請貴校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民局111年3月7日桃原教字第1110002913號函辦 理。
二、旨揭甄選事宜擇摘如下: (一)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5 時止。 (二)甄選名額:5名;本市各區(賽夏族1名、泰雅族2名、卑 南族1名及太魯閣族1名)。 (三)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甄選資格:設籍本市之原住民,且具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或「原 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三、旨案甄選簡章公告於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ipb. 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