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111年6月21日桃教中字第1110054540號函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111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第三次公告簡章」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3日臺教文(六)字第1110058329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中學部自然領域(物理、化學或生活科技)教師或小學部普通科1名。 三、商借教師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