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桃人給字第1110003708號 函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業經銓敘部以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1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