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 府中華民國111年7月8日府人力字第1110185410號函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以,考試院為推廣國家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電子證書暨證明書,自民國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請查照。 說明:依保訓會111年7月4日公參字第111000882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