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1年7月6日桃教秘字第1110060457號 函 主旨:有關本局111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3月3日府法綜字第1110053127號函暨同年6月14日府法綜字第1110162200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具備公務人員身分之同仁(含兼任行政職者)於111年9月30日前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點選有關兩公約課程學習,以利彙整續辦。 三、檢附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操作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