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中華民國112年2月6日府人考字第1120026405號函 主旨:有關本市公務人員協會重申會員入會權益福祉事項,請查照並轉知同仁。 說明: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12年2月3日桃市公協字第112000001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