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祐生 電話:03-3322101#7338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1907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201149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376736800A_1120114951_ATTACH1.pdf、376736800A_1120114951_ATTACH2.pdf) |
主旨: | 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 |
說明: |
一、 |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4100187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4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60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
二、 | 配合自112年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爰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及本府110年5月7日府人考字第1100114867號函均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