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 :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三、申請手續: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需之文件於9月30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
四、獎勵學金金額: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做為錄取名額的依據。
1.國民小學:新臺幣貳仟元。
2.國民中學:新臺幣參仟元 。
3.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新臺幣肆仟元 。
4.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新臺幣伍仟元每人限領一次 。
5.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壹萬元整每人限領一次 。
五、獎勵學金辦法及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網頁(網址:http://www.ccft.org.tw/OnePage.aspx?tid=128&id=659)。
六、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電話:02-23319494。
七、檢附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