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李依蓁 電話:3322101#7417 電子信箱:ichenlee@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300322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5100E_1130032266_ATTACH1.pdf) |
主旨: | 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九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