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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黎晨芳 - 教務處 | 2024-04-19 | 點閱數: 25
一、 依據本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成功國小)113年4月9日成小教字第1130002479號函辦理。
二、 為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校園閱讀活動,鼓勵全市各國民中小學利用學校空間設置「靜思閱讀書軒」,爰訂定旨揭計畫,內容摘述如下(餘詳如計畫):
(一) 實施目的:
1、 協助學校設置「靜思閱讀書軒」。
2、 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校園閱讀活動。
3、 推廣營造溫馨悅讀的校園,培養學生主動閱讀及樂於閱讀的興趣。
4、 整合閱讀資源與社區共享,提供建置便利適宜的閱讀情境,形塑閱讀社會。
(二) 預期效益:
1、 規劃「靜思閱讀書軒」設置、發展及運作。
2、 引進校園優質閱讀資源,型塑校園閱讀風氣。
3、 推廣學校閱讀活動,提升學生閱讀興趣。
4、 美化校園空間,提升美善文化。
(三) 執行期程:
1、 4月至5月:公告申請時間及各校繳交建置計畫書。
2、 6月:彙整各校建置計畫書提交慈濟靜思書軒審查。
3、 6月至12月:審查各校申請資料,通過審查後,由學校與慈濟靜思書軒共同協商設置。
(四) 實施內容:
1、 籌設工作小組,本活動主要工作由成功國小籌設工作 小組,掌理相關工作事宜。
2、 收件與彙整各單位申請資料,並建立檔案。
3、 審查與結果彙整:彙整各校建置計畫書提交慈濟靜思書軒審查。本案將俟審查結束後,彙整各校所需經費,由本局另案撥付經費予承辦學校,復由該校核撥予各參與學校,每校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整為原則(計畫概算依各校需求自行提列經常門及資本門均可,應包含靜思閱讀書軒啟用活動所需經費)。
4、 經審查通過之學校請檢附統一收據(統一收據抬頭:桃園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送成功國小,以利後續辦理匯款事宜。
5、 核結:學校於建置靜思書軒完竣後1個月內將經費收支結算表、原始憑證正本(各校留存影本)、成果報告及結餘款支票(受款人:桃園市桃園區成功國民小學;無則免附)送成功國小彙整後報局辦理核結。
三、 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 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予參與學校每校嘉獎1次2名;活動結束後,請貴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倘涉及校長、人事人員敘獎請以獎懲建議函及WebHR報送本局人事室,會計人員敘獎以獎懲建議函報送本局會計室,待本府主計處召開主計人員考績會議時,一併提出研議。
四、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成功國小教務處楊主任(電話:03-2522425分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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