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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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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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3004050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理技能競賽期間,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及協助課務派代,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113年4月29日技競字第1132100143號函辦理。 |
二、 | 第54屆全國技能競賽分區技能競賽業於113年3月29日(青少年組3月25日至3月26日、青年組3月28日至3月29日)辦理完竣,承蒙學校教師及各界賢達踴躍參與,擔任競賽裁判人員、技術顧問及裁判助理等工作,使競賽任務圓滿順利完成。 |
三、 | 本年度賽事尚有第54屆全國技能競賽(競賽期間:11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第18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競賽期間:113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及113年度全國社會組職場達人盃技能競賽(競賽期間:11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如貴校教師擔任競賽裁判人員、技術顧問及裁判助理等工作,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出席並給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私立學校教師之公差假及派代則請本權責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