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專員 黃駿逸 電話:03-3322101轉7531 電子信箱:h1002602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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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13004172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局工作規則1130502核備 (376735100E_1130041724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本局修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約用人員工作 規則」1份,請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於工作 場所公告並印發各勞工,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113年5月2日府勞條字第1130117180號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立圖書館、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副本: | 本局各科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除外)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