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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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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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3013441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及二 (376736800A_1130134410_ATTACH1.pdf、376736800A_1130134410_ATTACH2.pdf、376736800A_1130134410_ATTACH3.pdf) |
主旨: | 有關勞動部修正「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5月15日總處培字第113001567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二、 | 查人事總處前於113年3月7日以總處培字第1130012791號書函轉勞動部所定「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本府113年3月13日府人考字第1130064647號函諒達),現勞動部修正旨揭手冊,修正事項摘述如下: |
(一) | 新增其他與性騷擾防治處理有關之教育課程範例(第19頁)。 |
(二) | 補充對性騷擾行為人懲戒或處理之建議以及相關法院判決(第32-35頁)。 |
(三) | 補充職場性騷擾常見樣態/觀念篇/Q6(第49頁)。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