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沈欣穎 電話:03-3322101分機731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4352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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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企字第113035740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130357406_ATTACH1.pdf、376736800A_1130357406_ATTACH2.pdf、376736800A_1130357406_ATTACH3.pdf) |
主旨: | 轉知僑務委員會修正「僑務委員會處務規程」第5條、第18條,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施行,業經該會於113年12月16日以僑人一字第1131001675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僑務委員會113年12月16日僑人一字第1131001675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