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何品融 電話:033322101#7316 電子信箱:10029252@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雙龍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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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企字第113037537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736800A_1130375373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銓敘部自113年12月31日停止適用「地方立法、行政機關訂定組織自治條例、組織規程及其編制表有關職稱選用及官等職等訂列作業原則」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銓敘部113年12月31日部法五字第113577849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