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17日臺教資(三)字第1140068502A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依「2030雙語政策」及「智慧國家方案」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旨揭「國際學伴計畫」,由教育部媒合具備英語能力的外籍大學生與國中小學生,進行每學期10週視訊及其它交流活動,期提升學生英語學習動機,增進瞭解多元文化,拓展國際視野。 |
三、 | 計畫簡述如下,餘詳如附件: |
(一) | 對象:全國國民中小學(含私立及國立學校附設中小學)。 |
(二) | 期程:114年9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共3學期。 |
(三) | 辦理模式以課後為原則、線上視訊、一對多方式進行,以班級為單位實施,班級人數不限(不強迫全班參加),每班每週進行1次視訊,每學期10週為原則。 |
(四) | 補助原則:採部分補助,地方政府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級次表」自籌部分經費,國立學校自籌比率至少10%、私立學校自籌比率至少18%。 |
(五) | 補助項目:學校協助人力帶班費、課程所需材料費、資訊耗材費等,每班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1,000元。 |
(六) | 參與114年1-8月國際學伴計畫學校及偏遠地區學校班級優先錄取,其餘擇優錄取。 |
四、 | 本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8日止,請有意願申請學校於申請截止日前,向本局提報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及參與學校同意書辦理初審;並將前揭資料電子檔用印掃描後,將資料掃描檔及Word檔上傳至線上表單。 |
五、 | 115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及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