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公立各國民小學。 |
| (二) | 實施期程:115年3月至6月。 |
| (三) | 實施重點: |
| 1、 | 推動學校運用共同備課、觀課及議課等方式提升教與學之品質。 |
| 2、 | 輔導學校以學習社群模式運作領域教學研究會。 |
| 三、 | 自114學年度起,各校於三年內需至少申請一場到校輔導。有關「114-116學年度各校申請情形」請逕至https://reurl.cc/eVzDaK查詢。 |
| 四、 | 本案114學年度第2學期共計規劃33場次,各校得視學校課程發展需求,於114年12月30日(星期二)前,逕至 https://reurl.cc/Zl90eA填寫申請資料(每校至多3場次,並以不同領域/議題為限);後續本局將依全市整體教育發展需要,規劃並排定到校輔導學校與場次,審核結果由本局另案發文公告。 |
| 五、 | 檢附本市「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國小組到校輔導實施計畫」、「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次規劃表」及「各領域(議題)分團聯絡人一覽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