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人員-正取1名:魏○青。
二、正取人員請於1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7:50前攜帶以下列文件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一)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核對後發還)。
(二)土地銀行存摺影本。
(三)最近1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 X 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
三、正取人員請於通知報到時間至本校完成報到手續,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