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9月29日桃教小字第1150090981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及學生本土文化、環境及人文特徵認識,並培 養保存、傳遞及創新之觀念,以落實本土教育推展,尊重 多元文化並促進社會和諧,爰辦理本計畫。
三、本案補助校數15校,每校補助經費新臺幣5萬元整,實施期程至116年4月30日(星期五)止,由學校規劃本土教育結合校本課程之課程內容,邀請具本土相關產業工作經驗的講師(業師)到校進行授課。請欲申請本案之學校參考申請計畫書範例,115年11月6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計畫書(含 經費概算表)逕寄(送)本校,審查結果將另案通知。
四、辦理本計畫學校,請於活動結束2週內檢具成果報告及支出 憑證正本函送本校,並將成果報告電子檔e-mail至電子信箱nativelanguage113@gmail.com,俾利辦理核結作業。本案聯絡人陳易騰教師,電話:03-3269340,分機:211。
五、檢附申請計畫書範例及成果報告範例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