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104年8月31日(103)一貫 道錦字第050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承辦人: 葉佳靜、李美惠;電話:(07)3381229,傳真:(07)33321 84。 三、檢附相關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