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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研習訊息 | 2016-01-27 | 點閱數: 406
桃園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本市大成國民中學105年1月14日成國教字第1050000278號函辦理。
二、 送件時間:105年6月22日至105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送件地點:本市大成國民中學教務處(33465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賴安莉老師收)
四、 本案獎勵辦法:
(一) 各校教學活動光碟送審件數至少1件(不含輔導員) ,所送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算。
1、 送件數4-6件,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2、 送件數7-9件,每校核予4人嘉獎1次。
3、 送件數10件(含)以上,每校核予6人嘉獎1次。
(二) 送件作品經審查榮獲特優、優等之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嘉獎1次;榮獲佳作之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獎狀1張。榮獲特優之教師,採計著作分數0.1分,頒發獎座1只,由二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五、 本案聯絡人:大成國中賴安莉老師,0936-10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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