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大成國民中學105年1月14日成國教字第1050000278號函辦理。 |
二、 | 送件時間:105年6月22日至105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三、 | 送件地點:本市大成國民中學教務處(33465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賴安莉老師收) |
四、 | 本案獎勵辦法: |
(一) | 各校教學活動光碟送審件數至少1件(不含輔導員) ,所送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算。 |
1、 | 送件數4-6件,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
2、 | 送件數7-9件,每校核予4人嘉獎1次。 |
3、 | 送件數10件(含)以上,每校核予6人嘉獎1次。 |
(二) | 送件作品經審查榮獲特優、優等之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嘉獎1次;榮獲佳作之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獎狀1張。榮獲特優之教師,採計著作分數0.1分,頒發獎座1只,由二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
五、 | 本案聯絡人:大成國中賴安莉老師,0936-107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