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47
:::
公告 蔡碧珊 - 教務處 | 2016-05-09 | 點閱數: 354
※符合下 列資格且有意就讀私立國中之應屆畢業生,請於5/10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一) 就讀本市國民小學六年級之清寒優秀畢業生。
(二) 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且至少有父母一人或監護人同戶籍。
(三) 清寒學生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家境清寒學生具本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婦女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
2、 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且經濟困難致有學習中輟之虞的學生。
(四) 優秀清寒學生應具備下列學業條件之一:
1、 在學學業成績優異(七大學習領域平均成績在九十分以上),且日常生活表現及品行優良者。
2、 具有資賦優異或其他特殊才能,表現卓越值得栽培者(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且名次為前三名者)。
:::

快速連結

 

關於雙龍

展開 | 闔起

重要訊息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