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105年12月1日客發綜字第1050006025號函辦理。
二、本案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1日課程,每場次以25人為限。
1、第一場:12月10日(星期六)於雲林縣斗六市行啟記念館。
2、第二場:12月12日(星期一)於新竹縣竹北市新瓦屋客家文化園區。
3、第三場:12月19日(星期一)於桃園市婦女館。
(二)2日課程,每場次以30人為限。
1、第一場:12月17日(星期六)-12月18日(星期日)於苗栗客家文化園區。
2、第二場:12月22日(星期四)-12月23日(星期五)於臺北市客家文化園區。
3、第三場:12月26日(星期一)-12月27日(二)於六堆客家文化園區。
4、第四場:106年1月5日(星期四)-1月6日(星期五)於臺東客家文化園區。
五、全程參加培訓課程者,依學員身分及實際簽到退紀錄,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教師研習時數或客語薪傳師學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