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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碧珊 - 教務處 | 2017-02-02 | 點閱數: 408
一、 依據市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6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二、 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三、 申請方式及期限:
(一)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 申請期限:106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四、 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市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http://ipb.ty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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