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108年3月8日桃教小字第1080019066號函 主旨: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 組設置要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 組設置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