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府人力字第1080180424號 函
主旨:考選部函以,考試院民國108年7月15日考臺組壹一字第10800038401號令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12條、第2條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及第4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
試科目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上開考試規則修正條文及附表業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公務人員考試法規」項下,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