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中華民國108年9月6日桃人力字第1080005151號函 主旨:銓敘部函以,「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業於民國108年8月28日經該部部法三字第10848447612號、考選部選規一字第1080003952號令會同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月16日施行,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銓敘部108年9月3日部法三字第10848477482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