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桃人給字第1090002159號 函 主旨:自109年4月28日起,於「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WebHR系統)核定之個人服務、在職及離職證明書文件, 將寫入區塊鏈提供驗證,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4月17日總處資字第109003127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