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府教小字第1100100265號 函 主旨:有關公告本市110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第1次遴選結果及第2次缺額行政區誤植更正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110年3月31日府教小字第1100078367號函諒計達。 二、前函說明二(二)第9點之平鎮區平興國小所屬行政區誤繕為中壢區,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