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桃教中字第1100034780號 函 主旨:轉知屏東縣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0年4月20日屏府教學字第11015585900號函辦理。 二、屏東縣佳冬鄉大新國小目前已列入停辦學校專案評估;該縣新埤鄉大成國小110學年度預計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 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