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府人力字第1100093163號 函
主旨:海洋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新增「海洋行政」及「海洋技術」類科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海洋委員會110年4月15日海人事字第110000395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本府前以110年2月9日府人力字第1100035453號,轉請貴機關(學校)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2月8日總處培字第1100012160號函提報旨揭考試類科任用需求。
三、為期延攬任用海洋專業人才,請踴躍提列旨揭「海洋行政」及「海洋技術」類科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