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政府103年6月17日府人給字第1030139156號函辦理(預估編列本縣104年度公教員工退休人數及所需退撫預算)。
二、請本校教職員工審慎考量後,如欲申請於104年度退休(1040101~1041231)者,請於「103年6月25日(星期三)前至人事室辦理退休登記」,並檢附下列資料查核。
(一)教師:檢齊畢業證書、教師證書、服義務役退伍令、大專集訓、預備軍官班訓練證件(需有國防部出具證明文件)、歷次派令及敘薪通知書、歷年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歷校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二)公務人員:檢齊考試及格證書、分發函、所有任職機關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所有任職機關派令及銓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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