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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86
主旨:有關「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第四點附表,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8日以府教學字第113021192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前揭附表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law.tycg.gov.tw/index.aspx)下載。
公告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203
主旨:重申請各校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及相關子法施行修訂校內規章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4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4282B號函辦理。 二、查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業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教育部並於113年2月16日訂定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113年3月6日修正發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以下簡稱防治準則)。 三、復查教育部業已研編「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學校得將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併入性平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之「防治規定」訂定;另依防治準則第38條規定,學校訂定校...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188
主旨:重申「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0條第6項規定執行程序指引」規範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7月16日桃教學字第1130066543號函續辦。 二、查113年3月6日修正發布、同年月8日施行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下稱防治準則)第30條規定:「(第4項)學校或主管機關決定議處之權責單位,於審議議處時,除有本法第37條第3項所定之情形外,不得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亦不得自行調查。(第6項)第4項議處決定前,權責單位應通知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限期以書面或言詞提出陳述意見;其以言詞為之者,權責單位應作成紀錄,經向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84
主旨:請貴校加強宣導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稱性平法)第2章「學習環境及資源」及第3章「課程、教材及教學」規定,落實相關法定事項並健全調查處理機制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03756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依性平法第2、3章規定,積極辦理下列事項: (一)強化校內教職員工生對性平法之認識,並協助其瞭解相關權益及保障:1、在「學習環境及資源」部分:包括「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學校應對因性別、性別特質、性...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65
主旨:有關教育部宣導「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一案,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113年9月24日召開之「桃園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13年度第3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查本局前以113年6月4日桃教學字第1130051098號函(諒達)轉知貴校旨揭指引在案。 三、本案請貴校加強宣導旨揭指引規定,並依旨揭指引訂定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納入校長及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加強宣導。 四、檢附旨揭指引1份。
公告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85
主旨:檢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以下簡稱防治準則)第32條第3項規定解釋令暨例示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29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4741B號函辦理。二、查防治準則第32條第3項規定:「申請人、被害人或行為人對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處理之結果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申復;其以言詞為之者,受理之學校或機關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被害人或行為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三、前揭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第3項規定,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處理結果並教示申復,...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86
主旨:有關校園性別事件申請人、被害人及行為人(以下簡稱當事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提起申復案件之後續行政救濟管轄與處理,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4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4859號函辦理。 二、依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性平法第37條第1項規定(略以),當事人對於學校或主管機關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結果有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30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或主管機關申復。但行為人為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者,申請人或被害人得逕向主管機關申復。同法第39條第1項復規定,當事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鄭雅文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110
說明: 一、 依據工務局113年11月4日桃工景字第1130045837號函辦理。 二、 旨案開幕儀式內容如下: (一) 活動時間:113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 (二) 活動地點:龜山區文化里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龜山區文昌五街99號)。 (三) 活動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鄭雅文 - 學務處 | 2024-11-07 | 點閱數: 103
說明: 一、 依據工務局113年11月4日桃工景字第1130045837號函辦理。 二、 旨案開幕儀式內容如下: (一) 活動時間:113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 (二) 活動地點:龜山區文化里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龜山區文昌五街99號)。 (三) 活動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吳建龍 - 學務處 | 2024-11-06 | 點閱數: 909
活動目的: 為擴大辦理本校二十週年校慶活動,凝聚全校師生、家長及校友等對本校的認同感,特舉辦本活動。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五)止 。 參加對象:本校學生、家長及校友皆可參加(鼓勵親子共同創作),每人至多以一件作品為限。 設計主題: 一、代表本活動精神、結合二十週年校慶意象的主視覺Logo(標誌)。所設計之 Logo(標誌)將廣泛應用於網頁、旗幟、刊物、紀念品等,以達到宣傳、識別之目的。 二、Logo(標誌)設計可包含「雙龍」、「20」、「SHUANG LONG」、「SHL」及學校願景「健康」、「積極」、「精緻」、「...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鄭雅文 - 學務處 | 2024-11-05 | 點閱數: 23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1月4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41460號函辦理。 二、 活動資訊摘要如下,餘詳如活動章程: (一) 活動時間:113年12月10日至13日。 (二) 活動對象: 1、 全國特殊教育學校之學生及教職員工。 2、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蔡碧珊 - 學務處 | 2024-11-05 | 點閱數: 119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4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目的:透過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網紅就是你」,使學生自主倡議無菸拒檳知識、態度,推廣至校園進而內化成為拒菸檳的行為與生活技能。 三、 參加學生:本市所屬國小、國中、高中職,依創作者分國小、國中、高中職共3組,每支短片創作團隊以10人為限,需為同一學校學生。 四、 獎勵方...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蔡碧珊 - 學務處 | 2024-11-05 | 點閱數: 89
說明: 一、 依據台灣鯛協會113年10月24日台灣鯛字第113020號函辦理。 二、 該會訂於113年11月29日與12月7日辦理「台灣鯛的蛻變」食魚教育課程二場。 三、 活動海報請下載附件檔詳閱。
公告 鄭秋銀 - 學務處 | 2024-11-05 | 點閱數: 74
說明:  一、近期各警察機關陸續查獲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商品圖如附件),該商品由金屬擊發機構及已貫通之金屬槍管組合而成,擊發功能正常,以打擊底火,引爆火藥,可射出金屬彈丸,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 項第1款後段「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如經查獲販售系爭商品之賣家或買主,應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規定追處。 二、請各學校加強本案相關安全宣導事宜,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向學校反映並進行通報,並立即通知轄區警察局少年隊處理,以確保校園安全。  
公告 鄭秋銀 - 學務處 | 2024-11-05 | 點閱數: 5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26133號函辦理。 二、 鑒於交通事故長期對兒少生命安全造成危害,靖娟基金會為協助兒少及其家庭面對交通事故後之各項問題,使兒少能穩定就學,爰自110年開辦「兒少交通事故安心專案」,以經歷交通事故之兒少為核心,提供法律、醫療、心理、環境檢視與行政倡議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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